肖向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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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令案件受理的条件

发布者:肖向功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1242人看过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本院辖区。

请求内容:仅限于金钱、有价证券的给付,即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存单等有价证券;所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

办理支付令案件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需要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各1份。

2、如委托代理人的,还需要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公函各1份。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相关证据原件、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按A4复印纸大小提交,并用黑色碳素墨水书写或打印。

河南兰博律师事务所随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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