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为 (用途),现收到张三(身份证号码:)以 (方式:现金/转账/其它)出借的 元(大写),借期 ,月利率 %, 年 月 日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本息自愿承担未还本息总额按 %计算的逾期利息,并承担张三通过诉讼等其他方式为实现债权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函费、保全费、交通费等)。若因本借款发生争议,由张三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送达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
上述送达地址作为相关通知及诉讼等材料的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若地址发生变更,应向张三书面提供新的送达地址。
立此为据!
借款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