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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发布者:沈明律师|时间:2020年09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41人看过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1)立遗嘱人生前已处分了遗嘱涉及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处分的他人的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1)遗嘱中未留特留份而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2)遗嘱没有给胎儿保留继承份额,导致遗嘱部分无效。

5、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6、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所以如果遗嘱部份无效的话,另外那一部分有效的内容还可以继续执行,无效部分涉及的财产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如果整个遗嘱都无效的话,就全部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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