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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无权继承父母的遗产?那你告诉我谁有权?

发布者:冯文东律师|时间:2018年09月29日|分类:继承 |516人看过

       网上时不时传送一篇公众文章,大概意思说:独生子女无权继承父母的遗产。谁敢造这么大的谣?吓得那些已婚的独生娃都连忙生二娃去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意思是指: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会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去继承遗产(以下第四种情况不算在这法定继承顺序内,父母有立遗嘱的略过)。

       父母死亡后,由父母的父母(通俗的说即阿爷阿麻、阿公阿婆)和子女共同继承。无外乎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阿爷阿麻、阿公阿婆都已先于父母死亡的话,则父母死亡后的遗产理所当然的全部由独生子女单独继承。自己直接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不就结了吗,第一次情形已经辟谣。

       二、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的父母应该不会同时死亡,假设是父亲死亡,而阿爷阿麻(课堂提问:为什么我这里不写阿公阿婆?)都比父亲先死亡的话,当然父亲的遗产由母亲与独生子女继承,放一万个心。

       三、假设父母均已死亡,而遗下阿婆与独生子女的话,当然父亲的遗产由独生子女个人继承,母亲的遗产由阿婆与独生子女共同继承。

       问我为什么?刚才不是说母亲的遗产由尚在世的母亲的父母继承,因为他们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阿公已死亡就不列入继承人名单嘛)。

       四、往往发生家族纠纷就是这种情况,父母死亡后,阿婆未死,后来当某天独生子女突然想继承父母的遗产时(谁叫你拖延症发作这么长时间?),阿婆也一命呜呼,所以阿婆继承母亲的遗产应由阿婆又来一次第一顺序继承,即阿婆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

       如阿婆的父母和阿公已死亡,所以即独生子女与自己的舅父、阿姨(母亲的兄弟姐妹)争自己父母的遗产。

       还不会算?掰掰自己的五个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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