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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共享单车摔伤谁来担责?

发布者:冯文东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098人看过

近日,不少细心的市民发现,青岛市城区的各个角落出现了共享单车的身影,它们身披小红衣,整齐地被摆放在路边,给市民的便捷出行提供了新的选择。然而,这批“小家伙”,似乎出现得太“突然”了,导致城市管理局对于这些违法占用公共区域的“小家伙”们不太好管理。

共享单车的使用乱象

1、使用者未成年。

今年以来,因骑共享单车发生的事故已达18起,其中三分之一的事件当事人不满12周岁。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近期发布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也再次强调,共享单车使用者必须年满12周岁。

2、使用者不遵守交通规则。

长期以来,对于非机动车的交通规范管理薄弱,共享单车使用者闯红灯、逆行、在机动车道骑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共享单车虽然解决了出行便利问题,却增加了司机在驾驶时的难度系数,车主们纷纷怨声载道。

根据共享单车平台的服务协议,因用户本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平台方不承担相应责任。在实际车险理赔过程中,即使共享单车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机动车车主仍需承担至少10%的事故责任。

刘祥琴律师表示,用户注册共享单车APP账号、向共享单车运营商交纳押金,并支付费用使用车辆的行为,是在事实上形成了一种租赁合同关系。基于这种关系,共享单车运营商作为出租方,应尽到提供质量合格的车辆,及时维修故障车辆等义务,保证提供的车辆符合上路条件;同时应当向单车的租用者针对租车的注意事项、安全骑行事项等进行告知与提醒。

如果使用者在使用共享单车前,未对车况进行最基本的检查,且坚持骑行存在明显故障的车辆;或者使用者存在不安全行驶、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导致损害事故发生的,使用者应对其损害后果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若车辆故障问题前期难以发现,使用者在骑行中发生的因车辆故障导致的损害,共享单车运营商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若事故的发生存在第三方责任主体,则应根据交通事故流程处理,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认定书由相关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应当注意的是,若存在第三方蓄意毁坏车辆导致损害事故发生的,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这种情况下,受害人也可向施害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单车的使用者在使用车辆前,也应进行基本的车况核实,查看车辆是否存在毁坏、刹车是否安全、车胎是否有气等;车辆使用中,应安全行驶、合法操作、遵守交通法规;车辆使用后,应确保车锁锁好,并将车辆停放在合理位置,不得堵塞交通等。

为了出行安全,司机朋友们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避让非机动车:遇到非机动车过马路时,不抢行。

二远离非机动车道: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注意周围有无非机动车出没。

三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指示信号灯形式,十字路口减速慢行。

四购买高保障三者险: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一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损毁,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予以赔偿,减少车主承担的经济损失。

作者:刘祥琴 企业风控管理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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