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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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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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何某诉李某房产协助过户案

发布者:郑艳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房产纠纷 |1673人看过

案件描述

代理人 :郑艳律师 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专业

涉及的案例均依据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解书,不会侵犯当事人的隐私,请读者请勿对号入座。

2013 年8月浙江易盟律师事务所郑艳律师接受委托人何某的委托,代理何某诉李某要求协助房产过户纠纷案。何某与李某于七年前协议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何某所有,因此房是房改房,本就在何某一人名下,当时未办过户析产手续。今年8月何某因要转卖此房,中介告知必须由前妻李某签字才能出卖过户,后李某表明希望以房价三分之一补偿给女儿才愿意协助过户,协商不成。

此案难点:

1、因是委托人自己起草的离婚协议,虽指明涉案房屋归何某,但未指明所有权,有约定不明确的漏洞;

2、夫妻共同存款几十万,协议约定归李某,但实际交付是取现,现没有证据证明已给付;

诉讼策略:

1、以所有权确认纠纷的案由起诉,为当事人节省上万诉讼费;

2、 对所有权约定不明部分,通过取证以补漏,特别是李某在离婚协议生效后即从该房迁出户口,至今无异议;

3、 对夫妻其他共同财产的交付,有李某的录音等证据佐证,以防对方庭审提出抗辩理由。

4、 李某曾提出女儿对涉案房屋也有份的说法,对此特别调取委托人何某当年分房时的政策和单位规定。

5、制定庭审方案。其一是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思路进行论辩;其二如对方提出是家庭共有财产的论辩思路。

此案经过立案时对案由的质疑,诉前调解法官对案由的质疑,最终庭审法官认可代理人坚持所有权确认案由的意见,经开庭审理,最终由江干区人民法院判决委托人何某胜诉,李某没有上诉。何某通过生效判决书顺利析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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