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俊鑫律师

  • 执业资质:1340120**********

  • 执业机构:安徽王良其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工程建筑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认购合同未能履行,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者:汤俊鑫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855人看过

业主王某与A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代建房分户认购协议书》,约定由王某认购某小区第20幢202号商品房。因规划变更,致使**小区第20幢房屋无法建设,王某因此将A置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A置业公司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A置业公司的行为导致王某缔约机会对丧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本案中虽存在规划设计变更的情况,但A置业公司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一审法院最终判决A置业公司返还王某购房款132500元,并赔偿40000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