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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提醒】商家强行查验购物小票没有法律依据,你的购物小票被人做文章了吗?

发布者:陈秋谊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 |517人看过举报

 购物小票是商业机构给消费者留存的销售凭据。但一些商家屡屡在购物小票上做文章:有的因免费停车被回收,有的消费者在出超市时被强行查验小票,更有商家在小票上加盖“商品未过保质期”的免责章……

免费停车要没收购物小票

商家强行查验购物小票

购物小票不仅会被收,还会被强行查验,甚至加盖免责章。天津的童女士近日在西青区某超市购物,结完账出超市时却被身着保安制服的工作人员拦下,强行要求查验购物小票。“交易结束,购物小票就是我的了,为什么要查看我的东西?”该超市客服人员告诉记者,超市内很多商品没贴防盗磁条,为防止商品丢失,所以安排专人查验。


  “有时候还会在小票上用笔划一下,甚至盖上‘商品未过保质期’的章。”家住河南的刘女士对此表示好奇,超市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她解释说,店里有专门人员查看生产日期,并将快过期商品及时下架,盖章只是为了防止有些人拿同款的过期商品恶意投诉索赔。

没有购物小票,后果可能很严重

购物小票是消费者购物的有效凭证,等同于购物发票。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龙鑫告诉记者,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维修、退货时都要出具购物小票。购物小票被收,将影响消费者相应的法定权利。

商家猫腻背后:逃避售后责任

 “商家防盗安排人员强行查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龙鑫表示,按照《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也就是说,消费者在交费通道结账以后,购物小票的所有权已经归消费者所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这当然也包括购物小票。”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龙鑫说,超市销售时加盖免责章,实际上是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这种免责内容无效。


  在龙鑫看来,部分商家屡屡在购物小票上做文章,其目的主要是规避相应的售后责任,逃避税收,还有部分人员借购物小票牟利。



来源:新华网、中国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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