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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共享单车倒闭,押金不给退,能扛一辆车回家吗?

发布者:陈秋谊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2日|分类:法律常识 |735人看过举报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截至2017年6月

共享单车用户规模已达到1.06亿


▲各种品牌共享单车logo


按用户平均超过百元押金估算

整个共享单车行业的押金数量或已超100亿元

其中还不包括用户提前充值的各类未消费余额



      曾经兴旺鼎盛的共享单车行业,选择超级无敌多。然而目前公开已知的,起码有7家共享单车企业倒闭(详见下图)。据芝麻信用提供的数据,粗略统计造成用户押金损失已经超过10多亿元



于是有些网友怒了

甚至表示说

“退不了押金,我就扛一辆共享单车回家。”



这样做可以吗?


接下来

普法君就跟您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


1

不退押金,拿辆单车回家行不行?


老实说,这样是不行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用户与共享单车公司就使用该共享单车所成立的合同是租赁合同,共享单车所收取的押金仅在于对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进行担保,一方面督促使用人正当使用自行车,另一方面可确保在自行车发生受损时共享单车公司可优先受偿。


用户所交的押金并不是所使用的自行车的对价,不能认为对方不退押金就可以拿自行车偿还押金。


从所有权上看,该车的所有权是属于共享单车公司的,若用户擅自取走自行车,将构成侵权,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2

先留辆车自用,等退押金再还,行不行?



实话说,这样也是不行的~


用户的这种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

有点类似于“留置”


【法条链接】↓


根据《物权法》第230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虽说当共享单车公司未能退还押金时,用户与共享单车公司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的关系,但行使留置权的前提是用户合法占有自行车。


若用户要合法占有自行车,则需要以交纳押金为前提,毕竟只有交了押金才能用车。在用户占有单车期间,押金作为租赁合同的担保是不会退还给用户的。用户只有在还车之后才可以要求退还押金,但此时自行车已经不属于用户占有了,也即已不具有行使留置权的合法前提。因此,通过扣押共享单车来要求对方退还押金是不可行的。

3

这不行那不行,那押金怎么办呢?


咦,还真的有办法~

以下几种方式来要回押金:


(1)通过电话、微信和客服进行沟通、交流,要求退回押金;


(2)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


(3)根据使用共享单车时签订的用户协议,共享单车公司不退还押金属于违约行为,用户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起民事诉讼;


(4)此外,如果共享单车在发展的过程中,擅自挪用用户的押金,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可能还会构成非法集资或集资诈骗,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小伙伴可以和其他的用户一起向公安机关报案,以查清是否存在共享单车的管理负责人携款卷逃或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等情况。


交通部将出政策

解决共享单车退费难



2017年11月23日

交通运输部召开例行发布会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近期部分共享单车出现的退押金难问题

交通运输部将研究制定配套政策

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此次交通运输部例行发布会上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

交通运输部正密切关注跟踪有关情况


一是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妥善应对处置,提前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出现相关风险。


二是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有关部门深入北京、广州、成都、常州等城市,以及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自行车制造企业等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系统分析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在《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政策框架下,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伙伴们,都清楚了吗?一定不能任性哦~


来源:浙江普法、广西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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