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金艳律师

  • 执业资质:1320120**********

  • 执业机构: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疫情防控,你应知道的法律知识!

发布者:吕金艳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3日|分类:行政复议 |1010人看过

1隐瞒病情、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的法律后果

个人有隐瞒病情、在疫情严重地区旅居、与患者或者疑似患者接触等情况,或者有逃避医学观察、隔离治疗等行为的,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应当将其认定为失信行为,依法予以惩戒。

2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的法律责任

出入小区、超市、菜场、车站等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案例】202123日,男子冉某在深圳北火车站进站口拒不出示健康码,强行闯入火车站被3名防疫工作人员拦下后,情绪激动,侮辱工作人员并挥拳殴打1名工作人员,扰乱车站秩序。深圳铁路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冉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出门不戴口罩将承担的法律责任

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大门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配戴口罩;或者,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外出不戴口罩。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拒不执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的,可由公安机关给以行政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4封控小区居民擅自外出严重可获刑

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违反规定,擅自外出、聚集。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拘留,并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例】202167日上午,广州市荔湾区公安分局中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内海南村有3名男子违反居家隔离防疫要求,在海南村2队鱼塘钓鱼。经查,梁某等3人均为该村村民。梁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

5非“绿码”人员不按规定居家隔离可能获刑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健康检测。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以数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案例】2021721日上午,南京毛某宁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管理措施的南京居住地前往扬州,721日至27日期间,未主动向社区报告南京旅居史,并频繁活动于扬州市区多处人员高度密集的饭店、商店、诊所,棋牌室、农贸市场等,致使新录肺炎疼情在扬州市区打散幕延,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在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调查时,拒绝说出在扬州的行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日前,毛某宁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6违反规定参加聚集活动的法律后果

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餐饮、娱乐等聚集活动。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拘留,并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7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麻将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违反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麻将馆,违规售卖感置发热药品等。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8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管将被警告、罚款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的。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情节严重,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9瞒报行程信息可能构成犯罪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晚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并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0不配合开展防疫消毒工作将面临处罚

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11发热、咳嗽未到发热门诊就医可能面临拘留

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12拒绝配合疫情流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13散布虚假疫情信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恶作剧,博眼球,商业目的等,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在网络上散布,或明知是虚假的信息,帮助他人进行散布、传播等行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案例】2020124日,刘某在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利用微信号编造其感染新形冠状病毒后到公共场所通过咳嗷方式向他人传播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传播。当地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14泄露涉疫人员隐私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案例】2021115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唐县某单位工作人员李某将一份密切接触者初核信息表(包含人员户籍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传发至微信群,导致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因侵犯隐私,李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15借疫情名义发布虚假广告可致获刑

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虐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16恶意涨价出售防疫物资将被定罪

疫情防控期间,如果有商家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案例】20201月,廉江市福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谭某于武汉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在天猫平台将平时销售价格为人民币五十元一盒(50个独立包装)的一次性医疗口罩,提高销售价格至人民币六百元一盒,价格是平时的12倍。依照法定程序,谭某被起诉到法院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对谭某定罪判刑。

17乱扔医疗防护用品可能构成犯罪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等,一日发现乱扔医疗防护用品是包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

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8隔离治疗期间不配合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擅自脱离隔离治疗,或者来自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与病毒感染高发地区人员密切接触,不服从隔离管理、故意隐瞒经历,造成病毒传播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如实际已经携带病原,处于潜伏期,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毒的,并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但不服从管制,擅自逃离,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9暴力抗拒防疫工作人员将负刑事责任

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还不听劝导并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袭警罪定罪,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案例】202022日上午,被告人王某某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旧馆镇罗汉村蔡家巷自然村租房门口,不听从疫情防控巡查的旧馆镇联村干部徐某某等人对其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劝导,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旧馆派出所社区民警朱某某协助开展劝导工作,被告人王某某仍不予配合,并在朱某某阻止其拍视频时,直接攻击朱某某,抓伤其脸部、颈部。29日,当地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20撕扯医护人员防护装备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疫情防控期间或在做核酸检测时,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