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兵律师

  • 执业资质:1320420**********

  • 执业机构:江苏常报钧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工程建筑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关于对方逃逸车险理赔流程

发布者:张兵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7日|分类:交通事故 |744人看过


一、关于对方逃逸车险理赔流程

由于逃逸者一时无法查找,你可以要求交警对此次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再向保险公司办理权益转让,由保险公司先行对你赔付,你可以继续协助保险公司对逃逸者进行追偿.<财产保险合同条例>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那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投保方应当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方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力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的情况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三、肇事逃逸的后果

驾驶人肇事逃逸,依据下列法律进行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声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