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小强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执正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法院判决撤销用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

发布者:熊小强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051人看过

2011年5月,广州市某公共汽车司机周某不服单位对其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及一审法院作出维持单位的处理决定的裁定和判决后,周某不服提出上诉,并委托熊律师代理此案。熊律师认真分析案情,查阅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司机的操作规程,认为原审认定周某侵吞票款证据不足,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二审法院采纳熊律师意见,作出撤销原判决。判决生效第三日,周某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上班。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