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侵权编的相关规定,患方对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进行举证主要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司法鉴定,鉴定的依据主要是医疗病历。所以如何固定病历并还原医疗行为以供鉴定机构鉴定是患方最重要的举证工作——即封存病历
封存病历的意义
病历是由医院保管的病历资料(病历分为主客观病例,一般家属复印病例都是客观病例,封存病例一定要注意将主观病例、客观病例同时封存),发生医疗纠纷后,为了避免医疗机构对病历进行涂改、伪造、隐匿,患者及家属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病历原貌被改变,使得病历资料的真实、完整性不受破坏。
封存病历时封存病历资料要求医患双方都在场,即可以封存病历原件,也可以封存病历复印件,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院保管。复印病例分为患者最好要求医院出具病历已封存的证明材或者留存相应录音录像或者照片作为证据,以防止医疗机构单方面拆封可能。
封存病历的步骤
1、提出封存要求:患方到医院医务处(科)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如果遭拒,可向该院所在地区的卫健委举报,要求卫生行政机关督促医院履行义务。如果是在下班以后要求封存病历,可以要求值班医生通知医院总值班到场,共同进行病历的封存。
2、点清病历页数:病历调来后,病历内容多,专业性强,患方也很难在短时间内看明白,所以患方需要注意的是清点病历页数,并在封存的信封上注明。
3、封存及保管:病历放入信封或文件袋后,用胶水粘牢所有开口并贴上封条,然后双方在封条上盖章签字,并注明年月日。存袋背面列清封存内容目录,封存的病历资料按照条例的规定,由医疗机构保管。
封存病历是医疗纠纷案处理的第一步,后续还有很多程序需要走,但如果这第一步没有走好,整个案件将非常被动。医疗纠纷专业而复杂,需要有医学背景的专业律师进行指导,以期顺利维权,最大限度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