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苏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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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可以成为劳动者

发布者:赵苏芹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5日|分类:劳动纠纷 |510人看过


近年来,随着农民外出务工的增多,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受伤的案例也频频发生,这里根据我亲办的案例,谈谈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是否构成工伤问题。

平某在某清洁中心从事街道清洁工作。因其超过50周岁,某清洁中心既没有与平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平某在一次清扫街道时被汽车撞成重伤。平某的家属找到我。我在帮助平某争取尽可能多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多方面准备与清洁中心之间是否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经过一审、二审,平某以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身份被确认与某清洁中心存在劳动关系。通过我的多方努力,最终以协商的方式平某取得了工伤补偿款。平某取得了交通事故和工伤的双重赔偿。

因为我国法律对劳动者年龄没有上限规定,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由其是农民工,没有享受保险待遇,可以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针对此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给予了明确的肯定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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