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苏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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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事项

发布者:赵苏芹律师|时间:2016年09月28日|分类:债权债务 |601人看过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建议灵便的融资手段,已经融入普通百姓的生活当中。民家借贷纠纷也日益增加,那么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民间借贷要保存出借和还款的证据,出借款项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打借条,对出借人、借款人、借款数额、借款用途、还款期限,、有无利息及担保情况进行明确的约定。数额较大的(借款额在10万以上的最好保存转账记录)。

   2、涉及数额较大的民间借贷可以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只要有保证,抵押和质押。保证需要保证人在借款合同或者借条上签字。以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等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民间借贷如果约定利息,利息的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如果经双方约定年利率在24%以下的,该约定受到法律保护;如果约定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在纠纷发生前已经先行支付的利息,法律予以保护,尚未支付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约定你年利率在36%以上的部分,法律予以禁止,即使已经完成支付,借款人要求返还的,法律予以支持。

   4、双方约定借款期限的。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通过其他合法方式推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即自约定的还款日期或者首次主张还款之日起两年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主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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