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判文书,旨在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防止家庭暴力发生或再次发生。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将面临司法处罚。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管辖及适用程序】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申请人可以在诉前单独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在离婚等民事诉讼过程中一并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民法院对该类案件单立民保令号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上的特别程序审理。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不限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村(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均可以代为申请。
【证据种类及形式】当事人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可提交以下证据证实家暴事实,如:当事人的陈述;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等;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伤情鉴定意见等。
【家庭暴力的行为种类】《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形式: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出列举式扩充,明确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如果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如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