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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博律所浅析格式合同是什么?哪些是格式合同?

发布者:张洁律师|时间:2022年01月13日|分类:合同纠纷 |411人看过

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格式合同将得到更加广泛的运用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只有部分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则称之为普通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为什么会存在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使用简捷,省时、经济,体现了经济生活高速效、低耗费的特点与交易高速度的要求,这是格式合同产生的直接原因。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格式合同之所以日益普遍,有三种社会动机:

一是法律行为产生或缔约行为的强制性倾向;

二是缔约、履行大量地发生与不断地重复;

三是以大量生产消费为内容的现代生活关系,使得企业与顾客均希望能够简化缔约的程序。

哪些是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虽然具有节约交易的时间、事先分配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等优点,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格式合同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格式合同的拟定方可以利用其优越的经济地位,制定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消费者的合同条款。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中络宏博律所表示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5)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对的经济优势或垄断地位,而另一方为不特定的、分散的消费者。

中络宏博律所表示格式合同作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我们只有正确认识格式合同,结合我国实际,广泛借鉴世界各国先进理论,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互相补充,以立法规范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与消费者保护、监督为辅助,强化法律意识,建立健全法制体系,才能在日常经济与贸易中趋利避害,使其服务于经济建设,并得到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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