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斌等电话挂断,叹了一口气,心想又要大出血了。
电话是父亲打来的,父亲因为借贷纠纷把对方告上法院,因为这件事腿都快跑断了,还每每被法院人员呵斥。陈斌不忍看父亲辛苦,琢磨好歹我也是个知识分子,是非短长拎的清,去总不至于被吆喝吧,于是陪同父亲一起跑诉讼。
案情倒也简单,陈父借出了100万,约定期限一个月,借款期内利率月息一分五,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刚陈父电话说法院通知逾期利率不好支持,逾期利息两年差不多有三十多万呢!这可怎么办,要不孩子你给人家送个红包吧!
陈斌一下子无心备课了,陈斌是县城重点高中的教师,在学校也是一个能人,却也总感觉打官司事情上有力无处使。
…………
推杯换盏几杯酒落肚,老同学聚会上陈斌话匣子打开了“老叶,你是搞法律的,你说我两万块钱换几十万逾期利息这件事做的怎么样?”一股洋洋自得随酒气冲天而起。
我苦笑,岔开了话题。
总结:陈斌案子已经了结,我不想让他心情不高兴,其实他大可不必大费周章的。因为有条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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