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上诉人河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河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某某、邓某、原审被告河南*****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2016)豫0104民初294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最终判决:上诉人河南****劳务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河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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