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云律师
张春云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8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甘肃-平凉专职律师执业14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拿刀 砍人未遂属什么案件

作者:张春云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06次举报

持刀砍人的如果未造成严重伤害的,可以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未遂来定性,要不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张春云律师法学本科毕业,深研相关法律理论及司法实践数十年之久,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以“踏实、认真、精湛”着称,多年来在执...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平凉
  • 执业单位:甘肃广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0820********2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婚姻家庭、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