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慕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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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区专职律师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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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借条,能否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发布者:张慕明律师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5352人看过 举报

案件描述

张某起诉王某,要求偿还借款100万。张某仅有一张借条:2008年某月某日王某借张某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借款人:王某签字。法院依法开庭后,王某否认借贷关系存在,称该借条是张某胁迫下写的,并提供了当时报案记录。法官询问张某借款是如何支付的,张某回答是现金交付。法官再问张某收入情况,张某称是自由职业者,收入不定。法官又问:100万是否从银行账户取出再交给王某,张某称是从家里拿来交给张某。最后法院判决:仅凭100万借条,不能证明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100万元的合法借贷关系事实存在,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张某起诉王某,要求偿还借款100万。张某仅有一张借条:2008年某月某日王某借张某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借款人:王某签字。法院依法开庭后,王某否认借贷关系存在,称该借条是张某胁迫下写的,并提供了当时报案记录。法官询问张某借款是如何支付的,张某回答是现金交付。法官再问张某收入情况,张某称是自由职业者,收入不定。法官又问:100万是否从银行账户取出再交给王某,张某称是从家里拿来交给张某。最后法院判决:仅凭100万借条,不能证明张某与王某之间存在100万元的合法借贷关系事实存在,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十六年律师执业经验。上海市政府信访接待律师。擅长房产、征收补偿、合同、婚姻家庭、公司、公司IPO发行上...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黄浦区
  • 执业单位:上海诺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7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房产纠纷、拆迁安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