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审理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合同纠纷案外人委托代理人】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奉军律师(本人)
【合同纠纷案情简介(原告诉求)】
原告谢某与被告李某因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查封了案外人张某的(与被告交易完,未过户)在被告名下房产,实际上案外人张某与被告李某在法院查封前,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于查封前办理了收楼及向物业公司支付了物业费,由于被告李某未通知案外人网上备案过期,需取消从新备案期间,被法院查封,致使案外人权利受侵。
【合同纠纷承办过程】
本律师在代理过程中经多方调查并取证答辩,并于办案法院及法官多次沟通努力,认为案外人张某与被告李某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全部支付房款,虽然未过户,房产还在被告李某名下,但根据合同法规定,应认定为案外人张某房产,法院应解除查封。
【合同纠纷审判结果】
法院判决,立即解除对案外人房产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