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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要包括哪些内容,有什么法律效力

发布者:侯雪峰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354人看过

  我们知道夫妻之间是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的,约定的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般来说离婚的时候要按照约定来处理的。那么,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要包括哪些内容,有什么法律效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夫妻财产协议要包括哪些内容

  1、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并上双方的结婚时间、子女个数、离婚原因。

  2、明确夫妻双方婚内共同财产的种类、名称、单位数量、价值、现状等,并解释其归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汽车归属、存款、股权、债务情况、生活支出、受让财产)要明确到各项物件,例如房屋面积,房屋内家具归属等等。

  3、夫妻双方今后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的归属。

  4、婚内共同债务情况以及归属。

  5、阐述婚内夫妻双方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

  6、婚内协议书的生效、撤销以及违约的相关约定。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怎样的?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是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于婚前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约定一经作为,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各方应按约定的内容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婚姻终止分割财产时,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部分或约定无效的部分,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

  因此,只要夫妻在财产约定中符合约定的一般条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其约定没有发生对外效力,对内效力亦应承认。夫妻一方无法证明善意第三人知道其财产约定而连带清偿债务后,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应当予以支持。

  (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1、把夫妻双方的某一部分财产归为子女所有。由于这部分财产并没有落入儿女手中,在现实中会存在较多争议。

  2、把房产等不动产从属于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婚内财产,却没有办理任何产权归属手续的,同样属于一种尚未完成的行为,在现实中同样会存在争议。

  3、提出离婚的一方将不拥有财产:这一类的约定违背了婚姻双方的自由权利,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要包括哪些内容,有什么法律效力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要判定夫妻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也得看协议当中的具体内容,有效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条款本身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制度,比如协议中约定谁提离婚谁就应当净身出户,类似于这样的条款就可能被判定无效。如果需要律师协助的话,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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