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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漏水纠纷中,漏水已经修复还需要鉴定吗?

2020-07-2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 |3781人看过举报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如漏水处已经修复,一般不用再鉴定,况且也不容易鉴定出漏水原因了。

判决书节选:

保某公司于2019610日向法院申请鉴定,认为东面墙不是建筑外墙,不应做防水工程,如因东面墙未做防水工程导致渗水的,不属于质量问题。法院认为,涉案商铺渗水位置并非保某公司辩称的东面墙,而是商铺门左上方、内墙底部等不同位置的渗水,且保某公司就渗水问题进行了数次修复及查验,并未提出渗水问题非质量问题的异议,且现渗水问题早已得到修复,已无鉴定必要,故对保某公司的鉴定申请不予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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