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股东不收快递如何证明已通知召开股东会?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可按其居住地址或身份证地址寄过去,同时可通过登报的方式公告送达。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双方争议的华某公司是否已履行《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股东会议通知义务的问题。本院认为,根据华某公司、钱某提供的两份公证书,证实华某公司已在2017年1月19日向张某寄送会议通知的事实。且张某确认其中一份寄送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X房”的快递邮件,所载明收件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均为其本人在该期间内实际居住地及实际使用的电话号码,结合邮件查询单中关于“未妥投原因”说明事项为“收件人不在指定地址”,足以表明张某已接收到收件通知,但系因其本人未进一步确定收件方式而导致邮件被退回。此外,华某公司还提供其在2017年1月20日的《信息时报》中刊登的股东会会议通知公告,进一步表明其通过多种途径向张某发出会议通知的事实。因此,张某未参加2017年2月8日的股东会会议并不可归责于华某公司。华某公司、钱某上诉主张已履行通知义务,具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本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