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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区商铺租赁纠纷律师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192人看过举报


广州能以地铁施工情势变更为由降低商铺租金吗?

咨询电话: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看情况的。如施工围蔽确实对商铺的经营造成影响,法官可能会支持。如法官认为不足以造成影响或商铺的经营状况好坏与施工无关,则不会支持。实践中有的判决支持,有的判决不支持,但有一点,即使支持的,降低的金额也很少,如下面这个案件,法院就判决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伍某公司以涉案物业因前方地铁围蔽施工导致合同的履行发生情势变更为由而要求变更合同租金约定的主张是否成立的问题。结合双方的举证、陈述和一审法院到现场勘察的情况,一审法院分析如下:

(一)《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根据上述规定,情势变更的成立至少需要符合以下要素:(1)客观上有情势变更的事实。即须发生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基础发生重大异常变动致使合同的法律基础丧失。(2)主观上当事人不可能预见且无法消除影响。(3)结果上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将严重失衡。(二)根据一审法院到涉案物业现场勘察的情况看,地铁施工围蔽的位置处于涉案物业广场前的公共绿化带区域,并未占用进入涉案物业的通道、停车场等区域。该绿化带本处于斜坡位置,因地铁围蔽施工,虽从主干道正面对楼宇招牌视线有遮挡,但从该绿化带原种植有较高的树木的情况看,绿化带内大量树木的种植本对从主干道看涉案物业所在的皮具城广场就存在视线遮挡,该绿化带围蔽后,行人、车辆仍可按原通道进入皮具城广场,且并未遮挡其他角度看涉案物业所在皮具广场招牌,由此表明,因地铁施工的围蔽并未导致涉案租赁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发生重大异常变化,不足以构成客观上发生情势变更的事实。(三)伍某公司在签订合同之时,自然考虑当时的社会和经济情势,并且对将来可能发生的变化也多少有些预期,包括商圈的繁荣、客流量的增加,亦包括商圈的萧条、客流量的减少等,此属于伍某公司承租涉案物业进行商业经营所应承担的商业风险。地铁建设是城市发展的趋势和需求,也是提升商圈繁荣的重要因素,该因素显属于可预见的社会情势,况且,因地铁施工而围蔽的状况在地铁建成后也将拆除围蔽,届时也将促进涉案物业所属商圈的繁荣。故因地铁施工的围蔽并不属于不可预见且无法消除的情形。(四)决定商场经营的营业额、空置率等情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商场自身的经营管理体制、市场形势、市场竞争等方面。从租赁期间,伍某公司曾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向地铁公司提出减免租金的申请情况看,电商行业发展,对实体店造成冲击和皮具批发市场经营环境不断恶化等因素是近几年导致商场经营利润下滑和商场空置率不断增加的重要因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地铁施工围蔽是导致涉案场地的经营利润下滑和商场空置率增加的唯一或主要因素,故伍某公司主张因地铁施工而围蔽导致双方利益严重失衡依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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