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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分割纠纷案件中,能起诉对方支付租金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19年11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223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如已判决确定获得使用权,则如能提供充分的房屋出租的证据,法院就会支持。如下面这个案件,刘某与李某于20161129日离婚,离婚后双方打了官司分割涉案宅基地房。李某起诉要求刘某支付诉讼期间的房屋租金损失,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李某的诉求。

判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三,关于李某是否应返还讼争房屋20161129日起至李某将房屋的一半使用权返还给刘某期间的租金损失。诉讼中,李某辩称涉案房屋从20147月份开始停水,无租金收入,且目前刘某已单独使用第二层,李某使用第三层,第五层因借款问题抵给李某2使用,在离婚判决后,叫人通了水电,现出租一半,但租金均用于归还建房的借款。因刘某未能提交充分的证据证实讼争A号房第一至六层于20161129日至今存在租金收入及具体金额。综上,对刘某该项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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