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看中一套二手房屋,因为房主想省掉一些税费,所以跟我商量先交房给我,等明年再和我一起到房屋交易z中心办理过户等手续,今年我先支付房价的70%,房产z证押在中介处,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待明年办理过户时再付清尾款。请问律师,如果我接受这样的操作方式,对我来说可能会产生什么风险,这种做法可行吗?
律师解答:这种方式虽然具有可操作性,但不合法,并对钱女士来说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不建议钱女士接受这样的操作方式。
首先,房主为了省税费而提出这样的操作方式,其行为本身已违反了相关法规;
其次,在房产不过户的情况下,根据 《物权法》,房主仍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如果房主缺乏诚信,或者房产价格持续上升,房主完全可能“一房两卖”或者毁约。虽然该房产z证扣押在房屋中介处,但作为产权人的房主挂失补办一张房产z证并不是难事。一旦遭遇“一房两卖”,钱女士将增加不必要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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