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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公司竞业限制补偿金付少了,员工能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184人看过举报


公司竞业限制补偿金付少了,员工能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吗?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如员工有证据公司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低于约定的金额,可以起诉要求补足,但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如下面这个案件,高管王某与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的30%,王某离职后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3万的30%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王某拒绝领取并表示自己的实际工资是4万,应按4万的30%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协商无果后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法院审理后认为,如王某有证据证明补偿金支付少了,可以起诉要求补足补偿金,但不能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关于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该《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系王本人签署,无任何证据证明王在签署该协议时受到欺诈或胁迫的情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的签署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合法有效,双方应予以遵守? 其次,微某公司已按王在协议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向王发送《竞业限制义务通知》,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另,《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微某公司向王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月度工资标准的30%? 如王主张微某公司实际发放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低于应发放的标准,对于低于标准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可以通过向微某公司主张低于标准的差额部分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故王本案中要求解除双方签署的《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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