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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房产继承诉讼 查询遗产情况咨询

2023-09-13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231人看过举报


广州不清楚遗产情况,可以起诉其他继承人公开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可以的。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去世后留下多栋宅基地房收租,父亲生前指定二女儿和三女儿管理遗产。四儿子起诉公开租金情况,法院就判决二女儿和三女儿半年公开一次。

判决书节选:

    法院认为,李父在去世前立有公证遗嘱,指定李二女、李三儿为广州市海珠区XXXX13号和大塘村XXXX56号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广州市海珠区XXXX2022号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遗产管理人,负责收取租金及收益,并按照指定顺序开支。李二女、李三儿系李父的遗产管理人,且在诉讼中表示一直在积极履行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故其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和遗嘱的指定履行职责。考虑到遗产的数量较多,管理工作比较琐碎,法院酌情确定李二女、李三儿每半年向李四儿公布一次涉案遗产收入开支情况,上半年的收入开支情况应在当年91日前公布,下半年的收入开支情况应在第二年31日前公布。如李四儿对公布的收入开支情况不认可,并因此产生纠纷的,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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