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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退加盟费律师 商标侵权退款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6日|分类:律师随笔 |121人看过举报


广州加盟后却因商标侵权被查导致停业,能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一般说来,加盟开店后以各种理由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法院最终判决的损失金额都比较小。但也有例外的情况,如果合同的解除纯粹是因为公司的违约行为,给加盟商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则法院可能支持较大金额的赔偿。如下面这个案件,加盟商加盟了某奶茶品牌,开店后却因商标侵权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致停业。法院最终判决公司退还加盟商加盟费、物料费16万,赔偿租金和装修费损失13万。这个案例因公司过错较大,故赔偿也算是同类案件中较高的。

判决书节选:

    关于吴某主张欣某公司返还合同款项122500元、物料费40215元及赔偿店铺装修损失100000元、店铺租金损失27000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涉案《附带合同协议》终止履行的过错在于欣某公司,欣某公司应承担返还合同款项并赔偿损失的责任。(1)关于合同款项和物料款。鉴于吴某至今尚未开店,欣某公司虽提供了选址、装修设计服务,但涉案《附带合同协议》终止履行的过错在于欣某公司,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吴某尚未实际利用到欣某公司的经营资源,其购得的物料亦无法再继续使用,故欣某公司因涉案合同取得的基于合作关系而产生的款项以及物料款应全部返还给吴某,即吴某要求欣某公司退还合同款项122500元、物料款40215元合理合法,予以支持。同时,吴某应将欣某公司基于合同关系为吴某配送的相关设备及物料返还。欣某公司在限定的期限内前往吴某处按判决所附设备清单(附件1)、物料清单(附件2)回收或处理涉案设备、物料,吴某应予以配合。欣某公司逾期未回收处理视为放弃权利,相关设备和物料由吴某处理,损失由欣某公司负担。如欣某公司在限定的期限内前往吴某处取回涉案设备、物料时,发现缺失的情况,欣某公司可另案主张权利。(2)关于店铺租金损失,吴某提交的《铺面房屋出租合同》证实其承租的商铺每月租金9000元,其已向房东缴纳了三个月租金27000元作为定金,房东收取吴某的该笔费用不予退还,而该费用属于吴某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失,欣某公司应予赔偿。故吴某请求欣某公司赔偿店铺租金损失27000元合理合法,予以支持。(3)关于店铺装修费用。吴某提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收据,在欣某公司未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对吴某主张支出装修费用100000元予以确认。故吴某请求欣某公司赔偿店铺装修费用100000元合理合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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