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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中,互负债务能互相抵销吗?

2022-08-08

发布者:张静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8日|分类:律师随笔 |1151人看过举报

张静律师解答:种类相同且确定、到期的债务可以抵销。如下面这个案件,债务人主张抵销,法院认为该笔150万的债务并不明确,具体,可能尚有纠纷,故不支持抵销。而另一笔130万的借款,清晰具体,双方无异议,可以抵销。

判决书节选:

由某主张的两笔款项能否进行债务抵销。《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由某在本案诉讼中主张抵销,应视为其向孟某进行通知。关键在于,其主张抵销的债务是否真实并到期。关于路虎车款130万元,由某提交的证据可证明实际系由某出资,孟某无证据证明系赠与或其他性质,应认定为孟某借款买车,该笔债务关系较为清楚,可在本案中予以抵销。关于孟某收到并转给徐某的150万元,孟某提交的微信记录中由某向孟某发送徐某账号前后并无对发送账号用意的说明,故单从发送账号本身并不能充分证明系由某指示孟某打款;同时,由某对该笔款项存在“通过孟某向徐某借款,后徐某通过孟某还款但孟某未归还给由某”“由某借给孟某,后孟某转给徐某(在款项用途上又有不同表述)”等不同说法,由某称后续徐某向孟某部分转款系对由某的还款,但亦无证据予以证明,故在本案中由某尚不能证明该150万元应由孟某向其偿还,该笔债务存疑,不宜在本案中适用债务抵销,双方对该笔款项的债权债务关系可另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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