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卫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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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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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诉求和证据是重点

发布者:严卫其律师|时间:2018年11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627人看过

  (本文系作者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一)经办案件基本案情

  一审吴某诉莆田某公司及公司两股东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吴某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6万余元,并要求被告支付后续医疗费、诉讼费。一审法院判决扣除莆田某公司已经支付的8万医疗费外,另行赔偿吴某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万余元,并没有支持吴某主张的后续医疗费,其中残疾赔偿金按照莆田当地的农村标准计算,另一审吴某没有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为:被告公司两股东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所以相关责任应由莆田某公司承担,吴某主张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但是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经常居住地在莆田市荔城区,没有提供后续医疗费的相关证据,需要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一审没有主张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所以法院在吴某的诉求范围内判决。

   一审判决后,莆田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吴某对一审委托律师较为不满,故找到本律师代理该案,接案后,经过分析,指导当事人将原已向经常居住地派出所调取的暂住信息提交给法院,并要求去当地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申请要求和吴某租住的房东及其亲友出庭作证,以充分证明吴某受伤前一年连续居住地在莆田市荔城区,而且其主要生活来源来自于莆田市荔城区。对于吴某要求莆田某公司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主张,告知其一审没有提出这个主张,所以二审不会对一审未提出的主张进行审理,如果莆田某公司愿意调解的,法院可以主持调解。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上诉提交的派出所的相关证明,对于证人证言未采纳,最终残疾赔偿金仍按城镇标准计算。但是对于一审判决莆田某公司承担100%的责任予以纠正,认为吴某本人在事故的发生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即其在装货当中与工友交谈,没有戴安全帽,故认定莆田某公司承担70%的责任,吴某自己承担30%的责任。最终判决赔偿金额为20余万元。

  二)总结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一定要对诉讼请求斟酌再三,特别是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按城镇还是按农村标准,如果不能确定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是城镇还是农村的,一定要按城镇标准去主张,一定要指导当事人去派出所调取城镇居住证明,如果没有居住证明的,要去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并结合其使用的当地手机卡,手机缴费记录,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证人证言等去证明。赔偿项目名目较多,所以要逐一去核对,特别是当事人工资收入较高的,指导当事人去搜集其收入证明。核实当事人的家庭情况,包括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若有未成年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等,提供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据证明被扶养人身份情况,以便主张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民事举证原则,原告对自己的所有主张都必须要有具体确定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否则没有依据的,法院就不会支持相应的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作为原告的委托律师,要在提交诉状及证据材料给法院之前,对案件的情况了如指掌,对案件的疑点和争议点有充分的准备,充分运用诉讼技巧,在庭审中占据主动权,对被告的应诉中灵活应变,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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