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团队最近刚收尾一起赡养纠纷,83岁老人,老伴早逝,三个子女都已成家,可连每月几百块的赡养费都要靠打官司要;十几年前约定每年1600元,现在不够花想涨,儿子不仅停付5个月,还说“按以前的协议来,多一分没有”!
老人走投无路找我们维权,诉求很明确:每月要878元赡养费,医疗费承担三分之一。可最后法院只判了600元,这到底是为啥?没拿到主张的数额,算不算维权失败?
相信不管是家里有老人的,还是正在面临赡养矛盾的,都有一堆疑问:旧的赡养协议能改吗?赡养费怎么算才合理?子女不给钱,起诉要准备啥?今天就用这个真实案例,大白话讲透赡养纠纷的维权门道,看完你就清楚该怎么帮老人争取最大权益!
原告是位83岁的老人,2002年老伴去世后,独自生活,育有两子一女,三个孩子都早已成家立业。本以为能安度晚年,可养老的难题却一步步压得她喘不过气。早在2011年,老人就因为赡养问题找过其中一个儿子,当时在法院调解下,双方约定被告每年给1600元赡养费。十几年前,1600元还能勉强补贴生活,可现在物价飞涨,米油盐菜、日常药费哪样不花钱?平均到每个月才130多块,别说看病,就连基本的吃饭都紧巴巴!
更寒心的是,从2025年7月开始,被告干脆连这1600元/年的赡养费都停了,老人多次联系,对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直接拒绝。走投无路之下,老人通过熟人介绍找到张梅律师团队,希望我们能帮她要回公道,明确后续的养老保障。
接到委托后,我们团队第一时间对接老人,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梳理案件材料:核实老人的收入情况(每月只有180元老龄补助)、整理2011年的调解协议、调取被告的退休金证明(每月约5000元)、核算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31625元),最终帮老人确定了诉讼诉求:自2025年7月1日起,被告每月给付赡养费878元,承担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的三分之一,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问:有之前的调解协议,直接按协议要不行吗?为啥非要起诉涨赡养费?这里面藏着赡养纠纷的核心法律点,不管是老人还是子女,都一定要记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句话翻译过来很直白:只要父母老了、没能力赚钱了,或者生活过不下去了,子女就必须给钱养老,不管之前有没有协议,也不管子女找什么借口,这个义务都推不掉!
本案中,老人已经83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每月180元的老龄补助根本不够维持基本生活,属于典型的“生活困难”。而被告每月有5000元退休金,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却以“按2011年协议来”为由拒绝增加赡养费,甚至停付原有费用,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要知道,2011年到2025年,十几年时间里,社会生活水平、物价水平都大幅上涨,原来的赡养费标准早就满足不了老人的基本需求。法律之所以支持老人调整赡养费的诉求,核心就是为了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而不是让旧协议成为子女逃避义务的“挡箭牌”。
再来说说大家最关心的:赡养费到底怎么算?不是想多少就多少,也不是法院随便判!
老人主张每月878元赡养费,不是凭空喊价,而是有明确依据的: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625元/年,除以12个月(每月约2635元),再除以3个子女(三个子女均有赡养义务),算下来每个子女每月应承担约878元。这个算法有道理,但不是法院判决的唯一标准。法院判决赡养费数额,会综合三个核心因素:一是老人的实际需求(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等);二是子女的赡养能力(收入水平、家庭负担等);三是当地的生活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
我们团队在庭审中,向法院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老人的老龄补助证明、被告的退休金证明、当地消费支出数据,充分论证了老人的实际困难和被告的支付能力。最终法院认为,老人主张的878元/月偏高,结合本地实际生活花费,调整为每月600元,同时全额支持了老人要求被告承担三分之一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部分)的诉求,还明确了支付时间: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分两次支付,2025年下半年的3600元赡养费,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赡养纠纷的核心目的,不是“多要钱”,而是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有稳定保障。法院判决每月600元,看似比主张的少了278元,但胜在“稳定、有保障”:明确了支付时间,避免被告再随意停付;确定了医疗费分摊方式,解决了老人看病的后顾之忧;同时兼顾了被告的支付能力,减少了后续执行的阻力,从根本上解决了老人的养老难题。
这也是张梅律师团队办案的核心原则:我们不追求“数额最大化”,而是追求“权益最大化”,帮当事人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而不是只走一个诉讼流程。就像这个案件,我们不仅帮老人要回了拖欠的赡养费,还明确了后续的养老保障,让老人不用再为每月的生活费、医药费发愁。
很多家庭都有个误区,觉得多个子女的话,赡养义务能推给其他兄弟姐妹,尤其是觉得“嫁出去的女儿不用养老”,这其实是完全错误的!不管儿子还是女儿,对父母的赡养义务都是平等的,不能以“其他兄弟姐妹没给钱”“女儿嫁出去了”为由拒绝履行义务。本案中,老人有三个子女,虽然这次只起诉了停付赡养费的这一个,但其他子女同样要履行赡养义务,只是老人当下最迫切的是要回拖欠的费用、确定合理的赡养标准。
还有个常见误区:觉得老人的所有医疗费都要子女承担。其实不是这样的,子女只需要承担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医保已经报销的金额,不需要子女重复支付。我们团队在办案时,都会帮当事人精准核算自费金额,整理完整的医疗费单据,避免后续出现“报销部分重复索要”的纠纷,也让子女的负担更清晰、更合理。
另外,很多老人觉得“起诉子女太丢人”“怕伤和气”,宁愿自己吃苦也不愿维权,结果越拖越被动。在这里想跟老人们说一句:维权不丢人,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才是违法的!遇到子女不给钱、不管不顾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找专业律师帮忙,越早维权,越能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
还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起诉赡养纠纷,证据一定要准备足,不能光靠“嘴说”。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老人和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老人的生活困难证明(低保证、老龄补助证明、病历等)、子女的收入证明(工资流水、退休金证明等)、之前的调解协议/判决书、医疗费单据等。这些证据需要专业梳理,才能在庭审中发挥作用,这也是为什么建议大家遇到这类纠纷,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帮忙,避免因为证据不足而吃亏。
赡养纠纷看似复杂,只要找对专业团队,就能高效、稳妥地解决。张梅律师团队专注婚姻家事纠纷多年,尤其是赡养、抚养、继承类案件,处理过数百起类似案例,我们深知这类案件不仅涉及法律问题,还牵扯亲情,所以我们的办案理念是: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维权,用贴心的服务调和亲情,让老人能安享晚年,让子女能正视自己的义务,尽量减少家庭矛盾。
在之前的办案过程中,我们帮独居老人要回了拖欠多年的赡养费,帮患病老人争取到了医疗费分摊保障,帮多个子女家庭理清了赡养责任,很多当事人最后都特意过来感谢我们:“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既拿到了该得的钱,也没彻底闹僵亲情,太感谢你们了!”
如果你现在正被赡养纠纷困扰,比如子女不给赡养费、旧的赡养协议不够用、多个子女互相推诿、老人看病费用没人承担;或者有其他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问题(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子女抚养等),都可以随时联系张梅律师团队!
在这里,我们向大家郑重承诺:无论案件大小,我们都会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免费提供初步咨询,帮你梳理案件思路,告知你需要准备的材料和维权流程,让你少走弯路、少花冤枉钱;庭审中,我们会全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精准提交证据、高效推进案件,帮你争取最大权益;案件结束后,我们还会跟进后续履行情况,确保问题真正解决。
张梅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张梅律师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从业16年,本人有近1000案的实战经验,张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