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张梅律师团队代理了一个这样的案子, 女方离婚时明明约定房子归自己,可房子被法院拍卖后,剩下的 300 多万拍卖款却拿不到,这到底是咋回事?
夫妻两2015 年 7 月 15 日登记结婚,过了 7 年,因为感情问题 在 2022 年 3 月 28 日协议离婚。还办了离婚登记,当时签的《离婚协议书》里写得很明白,两人名下共有的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的房,归女方单独所有,按说这约定清楚了,房子就该是女方的了,可后面发生的事儿,让女方犯了难。原来这套房子之前给一家银行做了抵押担保,是为男方经营的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贷的 1300 万元贷款担保的,可没想到,男方和他的公司没按约定还银行的钱,银行肯定不乐意,最后这套房子在 2023 年 5 月 25 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了,拍卖成交价是 19260504 元。
拍卖款下来后,首先得还银行的债务,还完之后,还剩下 3122326.43 元,按理说 离婚协议都约定房子归女方了,这剩下的拍卖款也该全是女方的,可问题来了,因为这套房子的份额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没法直接把这笔钱分给女方,女方这时候还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急着用这笔钱,没办法只能想着通过诉讼来确认这笔钱该归自己,后来她找到了张梅律师团队,希望能帮她尽快拿到这笔拍卖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时,已经对这套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子做了分割 明确约定归女方单独所有,这就意味着女方享有这套房子的全部产权份额,还有相应的权益,现在女方要求确认剩下的 3122326.43 元拍卖款归自己所有,既符合事实情况,也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法院支持了女方的请求,最终判决这套房子拍卖款的余款 3122326.43 元的份额归女方所有。
为什么离婚协议都约定房子归女方了,还需要法院再确认呢?其实是因为这套房子涉及到抵押担保和司法拍卖,情况比较特殊,法院拍卖房子后,分配剩余款项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虽然离婚协议有约定,但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来确认这个约定的效力和房屋份额,法院就没法直接把钱分给女方,所以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出具判决书,确认女方对剩余拍卖款的所有权,这样法院才能依法把钱判给女方。
张梅律师团队的作用特别关键,接到案子后,团队首先仔细研究了双方的《离婚协议书》 明确了协议中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是合法有效的,然后收集整理了相关证据,包括离婚登记证明、房屋拍卖的相关文件、银行债务清偿的证明等。向法院清晰地阐述了女方应该获得全部剩余拍卖款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还考虑到女方生活困难的情况,在诉讼过程中积极与法院沟通,争取尽快审理结案,最终帮助女方顺利拿到了法院的判决 确认了剩余拍卖款归她所有。
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很重要,但如果涉及到抵押、拍卖等特殊情况,光有协议还不够,必要的时候得通过法律途径拿到生效文书,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然就算有协议,遇到像法院没法直接分配款项这样的情况,还是会麻烦不断。可能有人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比如离婚后财产涉及抵押、被查封或者拍卖 不知道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还有的人离婚协议签了,可对方不认可,或者因为各种特殊情况,自己的权益没法落实,这时候千万不能慌,找对专业的律师团队,才能少走弯路。
张梅律师团队在处理这类涉及特殊情况的婚后财产纠纷时,经验非常丰富,不管是离婚协议的效力认定,还是涉及抵押、拍卖的财产权益主张,张梅律师团队都能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法律规定,制定详细的维权方案,就像这个案子,团队不仅帮女方确认了剩余拍卖款的所有权,还考虑到女方生活困难,尽力加快诉讼进程,让女方能尽快拿到钱,解决生活难题。
如果你现在也面临类似的问题,比如离婚后财产被拍卖,剩余款项拿不到,或者财产涉及抵押、担保,不知道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又或者离婚协议的约定没法落实,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确认,都可以联系张梅律师团队。张梅律师团队会耐心听你的情况,帮你分析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告诉你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怎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大限度地帮你争取合法利益,不管是要回该得的财产款项,还是确认财产所有权 团队都会全力以赴。
张梅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张梅律师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从业16年,本人有近1000案的实战经验,张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