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汽车早已成为人们出行的得力伙伴。可一旦车辆行驶中突发意外,导致人员伤亡,责任该怎么划分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报道的一起案件,着实让不少人揪心,也引发了广泛讨论。这起案件里,车辆座椅出了意外,致使儿童不幸离世,车主愤而起诉车企。
事情发生在 2023 年 5 月 1 日,宗某开着一辆商务车,带着妻子吴某和两个孩子出门。当时,妻子吴某坐在第二排右侧,5 岁的女儿坐在第二排左侧,2 岁 7 个月大的儿子则在第三排左侧座位上玩手机。上午 10 点左右,一家人正前往医院看病。10 点 30 分左右,车辆行驶到一个路口,正等着红绿灯。这时,吴某突然发现女儿把她所在的第二排座椅调得很低。当她赶忙转身查看时,眼前的一幕让她惊恐万分 , 座椅竟然压在了儿子的头上,儿子趴在座位下,一动不动。宗某紧急停车,对儿子展开施救,随后火急火燎地将儿子送往医院。然而,残酷的现实还是降临了,儿子因缺氧缺血性脑病,经全力抢救,最终还是没能挽回生命。遭遇如此巨大的悲痛,宗某夫妇怎么也想不通,他们认为车辆肯定存在问题,于是一纸诉状,将汽车公司告上了法庭。宗某夫妇在起诉中指出,案涉车辆的座椅调节存在严重缺陷,既没有自动感应回缩功能,而且压力过大。同时,车辆也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他们觉得汽车公司作为车辆生产者,根本没有尽到应有的警示义务。基于这些原因,宗某夫妇请求法院判令汽车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加起来高达 200 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方面表示,案涉车辆早就通过了国家强制认证,座椅调节采用的是手动可控方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而且,车辆所附带的《用户手册》也清清楚楚地提示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规范,从各个方面来看,车辆本身并不存在不合理的危险。公司觉得,这起事故完全是宗某夫妇自身的问题,他们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既没给孩子使用安全座椅,还放任儿童自行操作座椅,这才酿成了悲剧。
法院为了查明真相,进行了详细的审理和深入的调查。经查,案涉车辆是某汽车公司生产的小型普通客车,核定载客 7 人,早在 2021 年 3 月就已经检验合格出厂了。车辆的《用户手册》里,专门有关于 警告、告诫和注意的标注说明。在座椅与保护装置这部分内容中,明确提到 为了降低伤害风险,车内必须安装儿童保护装置,还特别警告说如果未将儿童正确安置在儿童保护装置内,那么儿童可能在碰撞事故中受到严重甚至致命的伤害。请按照儿童保护装置上的使用说明正确安置儿童等重要信息。
经过全面的考量和严谨的分析,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宗某、吴某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结果,让很多人不禁要问,这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法律依据呢?
产品是否存在设计缺陷?
从法律层面来讲,判断产品存不存在设计缺陷,主要看两点:第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没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第二,有没有出现未达到消费者合理期待的不合理危险。在这起案件里,案涉车辆已经通过了国家强制性认证,座椅调节是手动操控模式,这种方式可以随时停止、锁定或者回调,调节幅度也在合理范围之内,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这就意味着,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座椅功能完全由使用者自己掌控,不存在外力介入导致的不合理危险。
一般来说,消费者对于座椅调节的合理期待,主要是满足正常的出入车辆、调整坐姿、合理利用车内空间等需求。而宗某夫妇所经历的这种座椅调节酿成悲剧的场景,其实已经超出了座椅 “正常使用” 的范畴,不能仅仅因为座椅没有自动感应回缩功能,就认定车辆座椅存在设计缺陷。
车企是否尽到了警示义务?
产品的警示义务是有一定合理范围和限度的,并不是无限制的兜底责任。在这起案件中,车辆的《用户手册》专门设立了章节来规定儿童保护装置,明确要求必须安装儿童安全座椅,同时还警告未正确安置儿童可能致命。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汽车公司已经针对车辆使用过程中涉及儿童安全的问题,尽到了合理的警示义务。而且,本案损害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儿童在没有监护人看管的状态下操作座椅,就算在座椅上再多增加一些警示标识,也无法避免因为监护人完全疏忽所导致的危险。
监护人是否存在失职行为?
在这起悲剧中,宗某夫妇作为监护人,存在多重失职行为。首先,根据相关规定,比如《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就明确指出,未满 4 周岁的儿童乘车时必须使用安全座椅,可他们却没有为两岁的幼儿使用安全座椅。其次,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他们放任幼儿脱离监护,还让 5 岁的女儿自行操作座椅,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关注孩子的动向。这种监护失职行为,无疑是导致悲剧发生的重要因素。
从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中,我们可以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一些意外事件,往往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在使用产品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产品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特别是涉及到儿童安全的产品,更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而对于生产者来说,也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尽到应有的警示义务。如果在生活中,大家遇到了类似的法律纠纷,一定要保持冷静,理性地分析问题,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张梅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张梅律师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从业16年,本人有近1000案的实战经验,张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