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最怕的就是钱的事儿扯不清。最近张梅律师团队刚办完一个案子,女方拿着前夫写的欠条和离婚协议,硬是把 217 万的补偿款给要了回来。这事儿说起来不复杂,但里面的门道,可能正跟你现在遇到的麻烦有关。
俩人结婚多年,后来过不下去了,就商量着离婚。离婚前,男方给女方写了张欠条,说因为女方婚前那套房卖了钱,婚后被他用了,所以愿意补偿 267 万。还特意写了付款时间:7 月底给 35 万,9 月 15 号给 15 万,剩下的 217 万年底 12 月 15 号前付清。没过多久,俩人就去民政局办了离婚登记,签的自愿离婚协议里,关于这笔补偿款的金额和付款时间,跟欠条上写的一模一样。而且协议里也明明白白写着,这笔钱是因为女方婚前房子的转让款被男方用了,所以才给的补偿。刚开始男方还算守信用,35 万和 15 万都按时给了。可到了该给那 217 万的时候,男方突然不认账了,说什么也不给。女方催了好几次,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实在没办法,才找到我们团队求助。
开庭的时候,男方倒是来了,可他说的话让人有点哭笑不得。他说那张欠条和离婚协议都不是他自愿签的,是被女方逼着写的。还说协议里写的 “婚前房转让款被他用了” 根本不是真的,所以这钱不该给。可能有人会想,要是协议里写的原因不对,这协议还有效吗?男方说自己是被逼的,法院会不会信?
其实法院在判这类案子的时候,最看重的是 “白纸黑字” 和 “实际行动”。就像这个案子里,法官说了,民事活动讲究一个诚信,说出去的话,签了字的东西,不能说不算就不算。男方说自己是被逼的,但拿不出任何证据,既没有录音录像,也没有证人能证明,法院当然不会信。至于协议里写的补偿原因和实际情况有点出入,法官也说了,这并不影响协议本身的效力。为啥?因为从银行流水来看,男方确实按协议给了前两笔钱,加起来 50 万,这说明他当时是认可这笔补偿的。而且不管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约定的补偿,只要是俩人商量好的,签了字,又在民政局备案过,就不能随便反悔。最后法院判男方必须在判决生效后 10 天内,把那 217 万给女方。不光如此,从去年 12 月 16 号起,也就是他该给钱却没给的那天开始,还要按银行同期的 LPR 算利息,一直给到实际付清为止。这意味着拖得越久,男方要多给的钱就越多。
那要是我也遇到类似的情况,该注意些什么?其实这个案子里有几个关键点,你可得记好了。首先,不管是写欠条还是签离婚协议,一定要把钱的事儿写清楚。像这个案子里,补偿多少,分几期给,每期什么时候给,都写得明明白白,这在法庭上就是硬证据。有的人离婚时不好意思把钱算太细,结果对方事后耍赖,到时候哭都来不及。其次,签任何协议都要自己拿主意。别听对方说 “先签了再说”“都是形式”,只要签了字,特别是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法律效力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有就是,要是对方不按协议给钱,千万别拖着。像这个案子里的女方,催了几次没结果就赶紧找律师起诉,既保住了自己的权利,还能要到逾期利息。要是拖太久,万一对方转移财产,到时候就算赢了官司,钱也可能拿不回来。
签了协议,可对方就是不给钱,法院能真的帮我要回来吗?其实在这个案子里,男方一开始也想耍赖,说协议不算数,但法院看他拿不出证据,又确实给过前两笔钱,直接就支持了女方的请求。我们团队处理过不少类似的案子,只要证据扎实,法院肯定会帮你撑腰。
离婚时谈钱虽然伤感情,但把该说的都说清楚,该写的都写明白,反而是对双方都负责的做法。要是你现在正为离婚财产的事犯愁,不知道协议怎么写才保险,或者对方已经开始耍赖,不妨早点找专业的人问问。就像这个案子里的女方,一开始也没想到前夫会反悔,但因为手里有扎实的证据,又找对了方法,最终还是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
? 张梅律师团队处理婚姻纠纷这么多年,见过太多因为没签好协议、证据不足而吃大亏的情况。有时候早一步行动,就能少走很多弯路,毕竟属于你的权益,一分都不能少。
张梅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 张梅律师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从业16年,本人有近1000案的实战经验,张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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