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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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万房款对半分!登记在他名下的拆迁房,妻子凭啥拿走135万|长沙律师张梅团队

发布者:张梅律师|时间:2025年05月29日|分类:拆迁安置 |226人看过

今天分享一个张梅律师团队刚打赢的分家析产官司,这个案子特别典型,涉及到很多家庭都可能遇到的困惑:拆迁分的房子,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离婚时或者遇到债务问题时,另一方还能不能分?答案是:能!而且能分一半!希望通过这个真实案例,让大家看清法律是如何保护那些对家庭财产有实际贡献的人的权益。


一对结婚的夫妻,我们暂且称妻子为姜女士,丈夫为孙先生。他们婚后不久就有了孩子,组成了一个普通的家庭。他们家在北京大兴区有一套老宅院。这个老院子赶上了拆迁的好政策,一下子换来了三套崭新的安置房!这可是改变家庭命运的大事。拆迁安置过程里,为了操作方便,家里人内部商量好了怎么分这三套房。最后,这三套房分别由家里的三位长辈(包括孙先生的父母)签了《安置房协议书》,也各自办了房产证。其中一套,就是位于大兴区鹿海园,登记在了孙先生一个人的名下。

 从房产证上看,清清楚楚写着孙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很多人可能就认为了:这房子就是他个人的了,跟妻子姜女士没关系。孙先生后来可能也是这么想的,或者遇到了什么经济困难。孙先生在外面欠了债,没还上,债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一查,孙先生名下不是有套房吗?好,那就查封拍卖!于是,这套房就被法院挂网拍卖了,最终拍得了270多万的房款。


房子被拍卖,姜女士坐不住了。她心里很清楚:这套房,虽然只写了孙先生的名字,但根本就不是他一个人的!这是他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她和孙先生后来感情破裂要离婚,但因为这套房可能还涉及到他们孩子的权益(比如孩子对该房是否也有份额),当时离婚官司里没能把这套房分清楚。


现在房子都被拍卖变成钱了,再不主张自己的权利,这钱可能就被债主或者前夫全拿走了!于是,姜女士果断委托我们张梅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了分家析产诉讼。她的诉求非常明确:这270多万的拍卖款,她要求分得50%!理由很充分: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她理应享有一半份额。

 在法庭上,孙先生这边以及可能还有其他家庭成员(比如孙先生的父母)提出了一种说法:他们认为这个房是孙先生的父母赠与给孙先生个人的财产,所以跟姜女士没关系,是她没份的。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核心就抓住一点:这套房,到底是不是姜女士和孙先生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姜女士到底有没有份?

  法院没有只看房产证上的名字。它首先往回看,看这套安置房是怎么来的?是拆了老宅院(4号院)换来的!  老宅院里的房子,有一部分是在姜女士和孙先生结婚之后建造的。夫妻俩在法庭上都承认,盖这些房子时,两人都出钱出力了。法院认为这合情合理,符合普通家庭过日子的实际情况,所以认可姜女士对老宅院的房屋建设是有贡献的,她在老宅的拆迁利益里,本来就该有她的一份!



更关键的是,拆迁补偿款是怎么算的?不仅仅是拆了你家房子赔你钱(这叫房屋重置成新价),还要考虑你家这块地皮值多少钱(这叫区位补偿价)。姜女士作为嫁到这个村的农民,她是这个家庭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之一! 她的这个身份,直接增加了整个家庭在拆迁中能获得的补偿价值。所以,拆迁款里,本身就包含了属于姜女士个人权益的那部分!

 法院认为,拆迁后三套房分别由三位长辈签协议并登记,这其实就是家庭内部对拆迁所得财产的一次“分家”。大家商量好了,把财产分给各小家。虽然这套房登记在孙先生一人名下,但法院结合前面两点(姜女士对老宅建设的贡献 + 她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的身份权益),认定当初“分家”时,这套房本质上就是分给孙先生和姜女士这个小家庭的,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孙先生父母单独赠与给孙先生个人的。

因此,法院明确指出:房产证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不代表这就是个人财产!尤其是像拆迁安置房这种,其来源包含了夫妻共同劳动贡献和身份权益的情况下。最终,法院完全支持了姜女士的诉求,判决确认:这270多万的拍卖款,姜女士享有50%的份额,也就是135万多!至于前夫及其家人提出的“个人赠与”说法,法院认为站不住脚,因为老宅和拆迁利益本身就有姜女士的份,公婆无权把属于她的那份“赠”给儿子。



登记名不等于所有权: 房产证、拆迁协议上的名字很重要,但不是唯一依据! 法律更看重财产的实际来源和贡献。婚后共同出力建造、翻建的房屋,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或一方父母名下,另一方也可能享有份额。像本案中妻子的农民身份(宅基地资格权)也是重要的财产性权利。

分家协议要留痕: 家庭内部对于拆迁房或财产如何分配,最好能有书面协议(哪怕简单约定),并由相关权利人签字确认。明确是分给某个小家庭(夫妻共有)还是给个人?口头约定在纠纷发生时很难举证。本案幸好法院结合其他证据(如建房贡献、身份权益)认定了真实意图。

 离婚时财产分割要彻底: 如果像姜女士这样,离婚时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涉及未成年子女份额、财产权属复杂)没能分割清楚某些财产,务必在离婚后及时通过分家析产等诉讼解决!拖延可能导致财产被一方擅自处置(如出售、抵押)或因一方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就像本案中的房子。及时确权是保护自己份额的关键!

 债务风险隔离: 本案警示我们,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该方对外负债,财产就有被其债权人申请执行的风险。尽早通过协议或诉讼明确共有份额,必要时进行析产登记(如果可行),能在一定程度上隔离风险。一旦发现财产被查封,共有人(如配偶)应像姜女士一样,立即提起析产诉讼或执行异议之诉,主张自己的份额,阻止拍卖款被全部执行走。

 证明你对财产有贡献至关重要:参与建房的出资证明、出力证明(哪怕是人证)、参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你的特殊身份(如本案的村民/社员身份)等。在分家析产案件中,证据链越完整,胜诉把握越大。



姜女士的案子能成功,核心在于我们团队精准地抓住了“财产来源”和“实际贡献”这两把金钥匙,有力地反驳了对方“个人赠与”的不实主张,最终帮她拿回了应得的135万巨款。这再次证明,在复杂的家庭财产纠纷面前,尤其是涉及拆迁、登记瑕疵、一方债务等风险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

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 精准分析拆迁政策、补偿构成、家庭成员贡献与身份权益,为您争取应得份额。

离婚后财产纠纷/分家析产诉讼: 解决离婚时未分割或分割不清的财产,对抗一方隐匿、转移、擅自处置财产或财产被强制执行的风险。

共有物分割与确权: 明确您在家庭共有财产(房产、拆迁款、土地权益等)中的具体份额。

财产权属争议:针对登记名不副实、赠与争议等情况,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诉讼方案。


张梅律师团队的专业服务

 张梅律师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董事,从业16年,本人有近1000案的实战经验,张律师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合同纠纷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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