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思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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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常见问题答疑—经济补偿金篇

发布者:庞思祺律师|时间:2017年09月06日|分类:劳动纠纷 |492人看过

问题1: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答:简单来说,除劳动者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或因劳动者过错而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的情形外,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2:如果我是主动辞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答:如果辞职原因写明的是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就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反之,如果用人单位出现拒付或拖欠劳动报酬、未买社保、强行单方调岗等过错情形时,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在辞职理由中写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所涉具体情形,并表明系因用人单位过错而被迫主动辞职。

问题3: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答: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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