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利水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20**********

  • 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将汽车借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者:张利水律师|时间:2017年05月23日|分类:债权债务 |191人看过

问:把一辆小车借给一个朋友开,结果他不小心把别人撞伤了,这种情况下车主否需要承担责任吗?
  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情况应先划分事故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赔偿不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也就是朋友)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