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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勤工作,反被老板辞退?!赔偿3万!

发布者:广东华佑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4日|分类:劳动纠纷 |901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周X

被申请人:深圳XX公司

申请人、被申请人之间就劳动纠纷一案,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之后进行了仲裁。

申请人诉求主要有三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人民币27000元;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的工资15600元;

三、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5000元;

以上合计47600元。


基本案情

仲裁阶段:

一、入职时间:2017年4月25日

二、工作岗位:美工

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已签订2017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一直未按照申请人实际工资购买养老保险等各项险种

四、任职期间平均工资:9000元

五、离职时间及原因:被申请人于2018年8月22日以申请人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解除了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7000元

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虽辩称申请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并提供了《员工手册》、《新员工入职须知》、《处理通报【2018】17号》《钉钉截图》、《设计部周例会签到表》、《处理通报【2018】20、21号》、《邮件截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视频截图、员工说明2份》、及8月考勤表等证据,但申请人对新员工入职须知、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认可、其余均不认可,理由为无申请人签字亦从未见过,且被申请人主张申请人擅自离岗但考勤表显示考勤状态正常。另,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无原件予以核对,无法核实是申请人擅自离岗,其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7000元。

七、仲裁结果:

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22日期间的工资差额6620.68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7000元;

3、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深圳XX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提起上诉,法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公开审理

 

一审阶段:

深圳XX公司不服仲裁裁决,遂提起上诉:

一、原告深圳XX公司的诉讼请求:

1、原告不予支付被告2018年8月1日这2018年8月22日期间的工资6620.68元,

2、原告不予支付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7000元;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争议事项:

1、原告称被告月工资结构为8000+绩效,被告称月工资为9000元;

2、原告称被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提供了《员工手册》、《新员工入职须知》、《处理通报【2018】17号》《钉钉截图》、《设计部周例会签到表》、《处理通报【2018】20、21号》、《邮件截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视频截图、员工说明2份》、及8月考勤表等证据,但被告对上述证据除对《新员工入职须知》真实性认可外、其余证据均不认可

三、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原告深圳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周X工资差额人民币6620.68元;

2、原告深圳XX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被告周X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人民币27000元;

3、驳回原告深圳XX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承担。

深圳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遂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二审阶段:

一、原告深圳XX公司的诉讼请求:

1、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人深圳某科技公司无需支付被上诉人2018年8月1日这2018年8月22日期间的工资6620.68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7000元;

2、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被告周X承担。

二、二审法院的观点:

1、上诉人深圳XX公司主张无需支付被上诉人周X工资差额,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2、上诉人深圳XX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系因为被上诉人周X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上诉人周X确实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同时上诉人深圳XX公司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员工手册等涉及劳动合同解除等重大事项的公司规章制度系已发合规制定且经过公示程序,亦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已将处罚决定通过合理有效方式告知被上诉人周X并给予其申辩的权利,故上诉人深圳XX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法依据,属违法解除,应依法支付被上诉人周X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一审法院对此核算正确,予以支持。

三、判决结果: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深圳XX公司承担。

 

至此,该案总算审理结束,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游律师通过对案件的分析、对整体细节的把控以及对法律条例的合理运用成功帮助劳动者周X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工资和应得的赔偿。

在日常生活中,相信不止周X一人遇到无故被公司辞退的事情,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大多数劳动者不懂法律,也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常常是有苦难言,只能暗自吃下这个大亏。可你也能学习周X,主动寻求法律帮助。

请谨记:只要你遇到了与周X相同或者类似的情况,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请第一时间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律师寻求法律协助,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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