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翊中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520550859
咨询时间:06:00-23:59 服务地区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的八大误区!

作者:马翊中时间:2021年03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7次举报

 2020年全国有61万对夫妻离婚,其中大部分是协议离婚。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大部分都涉及到一些法律风险离婚时,常常有一方急于结束不幸的婚姻,草率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后,分配利益较少的一方后悔,想重新分割财产或确定子女抚养权。而由于原离婚协议书签订的较为简易,法院又往往不会对离婚的条件重新认定。

        现在电视上一边播着“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爱情故事,一遍报道着裸婚、闪婚等新的婚姻方式冲击传统的婚姻观念。而当婚姻走到尽头时,我们如果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如何才能无后顾之忧的解决财产分配、子女抚养问题呢?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一定要避免以下这些误区。





误区一、离婚协议约定“各自债务各自负担”,你还是有可能要为对方债务承担来连带责任。



        夫妻之间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归一方所有,或者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约定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各自享有并承担各自的债权债务。但若第三方并不知晓上述协议,主要是指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并不知晓夫妻间的约定,则该协议仅对夫妻二人有效。

        也就是说,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承担债务的一方,或者《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中约定不承担对方债务的一方,仍然要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离婚后的个人财产)承担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误区二、 离婚协议约定“名下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后,如果你发现对方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就没有办法要求分割。



        离婚协议里,常见的是“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句话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它是一个兜底的条款。但其应用的前提是,双方对彼此的经济状况都很熟悉。如果去掉这个前提,处于经济弱势一方的当事人和轻易在离婚协议中写上这一条,往往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后悔。

        比如一方名下隐匿了大量财产,弱势一方毫不知情,稀里糊涂就签了离婚协议。等到弱势一方发现了对方隐匿的财产时,就悔之晚也。原因是离婚协议中有“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使吃了大亏,也很难打赢官司。

        上述条款对有钱隐匿不报者有利,因为一方要举证证明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银行存款相对困难。

        在离婚协议中,应当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及财产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帐号、存款余额、币种等。一方离婚后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记载的存款信息,及时查到存款的支取情况及钱款的去向。






误区:“财产已分割完毕”



        离婚协议涉及的财产分割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

        现实中,双方在对住房、存款等财产的归属约定后,往往结尾加上一句“财产已分割完毕”,该表述应理解为系针对前述财产而言,不能毫无依据的无限制地进行扩大解释和理解。在双方对具体的、重大财产的分割仅部分作了明确约定,另外部分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仅以离婚协议中有“双方财产已自行分割完毕”的表述及一方已实际掌控该重大财产的情形,而认定该未作明确约定的重大财产权益已进行分割的主张于法无据。






误区:“男女双方名下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在协议离婚时,双方是在已知晓对方财产情况下、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而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的。若依据上述条款,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隐匿财产的胜诉机会。






误区:仅仅约定“婚后按揭购房归一方所有,该方还贷”



        婚后按揭购房,夫妻作为共同还贷人,仅凭《离婚协议书》并不能当然解除一方对银行的还贷义务,必须向银行要求减少共同还贷人。否则,该方会因未清偿贷款而不能贷款购房、投资等。

        在办理银行贷款变更手续时,银行一般会严格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场;事先了解银行是否同意变更主贷人;变更后的还贷人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






误区:离婚协议中将夫妻共同房产赠与子女



        上述共同房产系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房屋,离婚后房产过户给子女前,任意一方均可撤销共同房产个人份额的赠与。

        在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前,可以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公证《离婚协议书》,如此上述赠与才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误区:分割房产的同时忽视户口迁移的约定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另一方在离婚后拒绝将户口迁出的,一方起诉要求强制另一方迁出户口的(侵权),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公安机关往往答复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

        在《离婚协议书》中可以约定,一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的一定期限内,自行将户口迁出,逾期应当支付不便补偿(非违约金);因一方户口不能迁出的原因给另一方转售房屋房价产生不利影响的,该方应赔偿差价部分。






误区:抚养费只能约定给付到孩子18周岁



        双方可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而在未约定抚养费支付期限的情况下,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





律师寄语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双方就离婚事宜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离婚协议书都应该谨慎注意相关法律问题,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转自--法律前沿

马翊中 已认证
  • 执业8年
  • 18520550859
  • 广东誉群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8年 (优于51.61%的律师)

  • 用户采纳

    75次 (优于97.97%的律师)

  • 用户点赞

    56次 (优于98.25%的律师)

  • 平台积分

    88790分 (优于99.5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3篇 (优于97.53%的律师)

版权所有:马翊中IP属地:广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0908 昨日访问量:40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