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案情介绍:
2012年3月,受害人向公安报案,称被广州市XXX贸易公司诈骗人民100万元,天河区经济侦查大队立案后展开了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刘XX与李XXX在网上找到XXX财税公司陈XXX,双方协商好由陈XXX为两人垫资代理工商登记手续,注册了广州市XXX贸易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注册手续办理完毕后,陈XXX将垫资的注册资金取回,将办理好的相关证件交给刘XXX李XXX,并收取了两人交来的中介代理费10000元。后来刘XXX李XXX利用该公司与受害人发生业务往来,期间受害人向广州市XXX贸易公司发了100多万元的货物,刘XXX李XXX收货后潜逃,受害人遂报警。
2012年6月10日,犯罪嫌疑人刘XXX李XXX陈XXX因涉嫌抽逃出资罪被天河公安机关经侦大队刑事拘留。
律师开展工作:
6月中旬,陈XXX的家属遂找到广州经纶律师所的陈**律师,办理委托手续,请求为犯罪嫌疑人陈XXX进行辩护、并争取取保候审等。陈云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工作,多次与陈XXX进行会见,了解案情后,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规定,向天河经侦大队提出为犯罪嫌疑人陈XXX取保候审的申请。
结果:
2012年7月,天河区检察院及侦查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XXX取保候审。
下一篇
成功的死刑辩护上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