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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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误工费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马小战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54次举报


出租车误工费是如何规定的

1、出租车误工费规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费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1、受损害的伤者本人是主张误工费的主体。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马小战,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大学,江苏苏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宿迁市律师协会宿城分会联合党支部书记,宿迁市律师协...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宿迁
  • 执业单位:江苏苏银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1320********9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