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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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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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获一面锦旗

作者:陈高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83次举报

2020年712午,位当事人从宜宾带着一面锦旗来到我所,专程感谢律师的帮助。

2018年12月底当事人赵先生和黄女士因为一起医疗纠纷通过他人介绍找到我所,我所指派陈高律师承办该案。黄女士介绍2018年8月其在宜宾某医疗机构顺产一男孩,出生后一切正常,后新生儿因为颅脑损伤死亡,新生儿颅脑损伤的原因医患双方各执一词,且无监控视频。陈高律师详细了解该案后,认为该案的关键是搞清楚颅骨骨折颅脑损伤是外力引起的还是生产过程中引起的,由于没有视频监控,该案办理起来非常困难。由于本案发生在2018年8月,当时患方无法复印全部病历,且病历已封存,致使陈高律师无法了解案件全貌。为推荐案件进展,陈高律师先后多次到当地复印病历、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参加医疗事故鉴定会,由于造成颅脑损伤的原因无监控视频,双方各执一词,最终鉴定报告出了一个模棱两可的结论:颅骨骨折系多因素造成,产伤、外伤(双方均无确切证据),因此不属于医疗事故。该案陷入僵局,当事人非常焦虑,一度出现严重焦虑症状

陈高律师认为本案不宜再通过医疗损害侵权来主张权利,而应从其他方面入手,例如:安全保障义务、知情告知义务、病历真实性等问题入手。随后,陈高律师指导当事人申请当地医调委组织双方调解,先要求医方提供病历系统后台进行电子数据的痕迹鉴定。经过长达一年半的调解,陈高律师逐渐将主动权掌握在患方手中,使当地卫健局再次组织专家对该案进行评估。专家评估意见认为新生儿颅骨骨折颅脑损伤与生产过程没有关系,是外伤造成的。按照这个专家意见,医调委再次组织调解,经过多轮调解,医方同意按照主责进行赔偿,医患双方于2020年7月2日签订调解协议书,最终当事人获得50余万元的赔偿。

签订调解协议书后,赵先生表示对陈高律师负责、专业的代理工作非常满意,改日一定要专程到我所赠送一面锦旗,以表示对我所和陈高律师的感谢。

这已是陈高律师今年获得的第二面锦旗,陈高律师的专业、负责的精神得到了诸多当事人的赞扬。

陈高律师,现为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研讨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业委...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26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