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长期从事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相关的法律业务,对目前商品现货市场的交易活动了解颇深。由于前些年一些地区陆续批准设立了一些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但又对此缺乏规范管理,导致风险不断暴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2011年之前,国内各地的各类交易场所非常混乱,为此国务院于2011年11月11日出台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这个就是业内人称的38号文,为贯彻落实38号文的要求,国务院于2012年1月10日建立了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2012年7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这个又称37号文,这两个文件是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的纲领性文件。两份文件发布后,各省级人民政府开始陆续在本省范围内开展各类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2012年10月24日又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进行重新修改。2013年11月8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业内称3号令。2013年12月31日证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标准和程序》业内称111号文,以此为节点,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基本进入尾声。
2017年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开始开展,最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就是2017年3月17日出台的清整联办[2017]31号《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31号文的附件对地方交易场所主要违规交易模式特征、违规问题及整治措施进行了归纳,较为具体完善。
经过这几年清理整顿,以及“回头看”工作的展开,大宗商品现货交易行业逐步走向正轨,不正规的交易所几乎在此过程中被清理完毕,被保留下来的交易所在理论上已经取得了合法身份,可依法开展业务,以东营新华福岛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例。
东营新华福岛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由东营市政府主导的,致力于以实物商品交易为基础,以实物交收为目的,开展混合芳烃、甲醇、船用燃料油等石油化工产品商品交易。其已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文件批复:鲁金监字<2017>9号《关于同意东营新华福岛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批复》,并通过山东金融办验收印发的“白名单”企业。其开展的福岛电商业务,交易资金由开联通第三方支付存管,与交易中心直接对接,严格保障资金安全,操作简便,可基于微信直接进入平台交易,无需额外下载手机应用程序、点击进入即可实时注册福岛电商进行购销操作,且界面直观,操作简单,即使是没有任何投资经验的新手,也可在相当短的时间内进行投资交易。
笔者坚持认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应回归到以实体市场为依托,以流通为目的,贸易为主,投机为辅的定位。福岛电商业务规定交易商持有订单时,若交易商在该笔交易产生盈利状况下可以直接申请解约平仓完成交易,若产生亏损则必须提交提货申请,提交交收申请后需补齐全部货款,交易商在提交提货申请后,若无需现货或想转让货物,可由独立的第三方回购商回购。假如实践中能实际执行,福岛电商业务将为当地实体经济发展,贸易流通起到重大作用,但仍需改进,使其更加贴近两份纲领性文件的要求。
大宗商品现货交易行业经过几年的洗礼规整,虽有所完善,但不可否认的是问题依据存在,整顿还将继续。笔者虽仅为一名律师,位卑言轻,但希望与党同心,笔耕不辍,不忘忧国,造福社会,愿结交更多朋友共同探讨完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行业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