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屋适用不动产登记原则,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人为房屋所有权人,登记的所有权人才有权利处分房屋。如果非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人卖房,则买方需要查看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对卖房人的授权书原件,卖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夫妻一方卖房,则需要另一方知情卖房事宜的说明。这样可以避免因房价上涨而反悔的情形。
物权法
第六条 【物权公示原则】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登记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