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文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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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劳动者该怎么追偿?

发布者:宁文博律师|时间:2017年06月10日|分类:劳动纠纷 |1764人看过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可以依法将用人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向其追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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