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卫华律师

  • 执业资质:1120120**********

  • 执业机构:天津易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工伤赔偿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通知工会吗?

发布者:耿卫华律师|时间:2016年10月16日|分类:劳动纠纷 |506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