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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荣宗律师
执业资质:1440320**********
执业机构:广东青狮云岸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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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荣宗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354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经审查,原告为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深圳市XX科技有限公司为接收货币一方,故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依照规定,裁定如下:驳回被告重庆XX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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